她将胚胎流掉不后悔,公投案8周后不能堕胎妥当吗?

  日前,中央选举委员会审议,一项全国公投提案提出将「人工流产应于妊娠24周内施行」修正为「人工流产应于妊娠8周内施行。」你同意吗?

  10月19日,纽约时报发布一篇文章〈我「杀死」了我的孩子,但我不后悔〉引起众人喧哗。该文来自于一名悲痛的母亲(Lyndsay Werking-Yip),叶女士和丈夫一起去医院做20周的胎儿解剖学扫描,照片中,宝贝女儿的脊椎、左手、右脚踝、手指、脚趾、嘴唇、小小的屁股清晰可见。

  致命噩耗却紧接着席卷而来,在羊膜穿刺、胎儿核磁共振、多种超声波检查之后,医师诊断胎儿有严重的脑部异常。由于孕期已经到了第23周,父母没有多少时间能够犹豫胎儿的去留,短短的15分钟,他们决定让未出生的宝宝,提早离开。

  叶女士堕胎的前一晚,正逢川普总统发表有关晚期堕胎的言论,川普悲叹,婴儿在出生前被强硬的从母亲的子宫里「扯」出来,「活生生、有感觉的漂亮宝宝们将永远得不到机会,与世界分享他们的爱和梦想。」

  美国总统川普今年5月宣布,他强烈拥护生命权,但因为强暴或乱伦的怀孕可以例外,图片来源:脸书

  亲手结束女儿生命的叶女士说,比堕胎更残忍的是,明知道宝宝有先天性的缺陷,却被剥夺了防止孩子在人生受苦受难的机会。「漂亮的宝宝有一个残缺的大脑,一个将限制她生命的每一刻的大脑。倘若出生,她要和世界分享什么样的爱与梦想?」

  在美国,10月是关注死胎与流产月,这项议题近期在台湾也掀起一阵翻腾。今(2019)年9月24日,中央选举委员会审议由「Shofar转化社区联盟」理事长彭迦智提出「人工流产应于妊娠8周内施行」的全国性公投提案,中选会委员会已认定该公投案有举行听证之必要,进一步厘清争议点。这项提案引发网红怒批「荒谬」,规定女性8周后不能堕胎,羊膜穿刺是16周才能检查,若之后才检查出有问题怎么办?

  除了女性义愤填膺的表示「我的身体我不能自己决定?」吴承羲医师也在脸书上阐述「为什么堕胎禁令其实是对女性的迫害?」,从医学伦理与法律的两个观点来看,堕胎禁令剥夺一个人的身体自主权;恐让法律成为惩罚、威胁弱势者的工具。例如,如果未婚女性非出于自愿怀孕,或是怀孕之后,发现另一伴不想负责、另一伴外遇,她如何承担?女性成为堕胎禁令底下的双重被害者。

  医师认为,没有健康的母体,就不会有健康的胎儿。当母体因为生理、心理、社会状况,无法再承受怀孕和生产的时候,中止怀孕成为必要的选择,也需要专业医疗的介入。生过小孩的女人能够了解从怀孕到生产、产后恢复的那段艰辛历程,但是当「我的子宫不是我的子宫」,我们还能满心期待、无所畏惧的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吗?

  在宝宝离开的九周后至今,叶女士的脑中依然不时闪过这个念头:「我是个杀死婴儿的人。」但她相信这是最好的选择,女儿每分每秒都会活在她的心中,让她继续前进。

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myypw.com.cn/muyingjiankang/151.html

相关推荐

品牌策划

BRAND

热文榜

TOP